相互保险对农村和扶贫工作的重要作用

相互保险对农村和扶贫工作的重要作用

时间:2016-12-14

     相互保险既是保险产生的初始形态,也是现代保险事业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它非常适合经济新常态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为破解经济新常态阶段经济社会风险管理和发展的难题提供新的思路。

     一、相互保险在风险保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相互保险不易产生管理层面的贪污腐化及浪费问题;不容易出现高风险投保人损害低风险投保人利益的道德风险;相互保险能够避免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中的骗保风险。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
     更适应经济发展初级阶段、落后产业和低收入阶层;受众基数庞大;具有解决巨灾风险的能力;相互保险发展稳定,不易破产情况,不会产生大的社会波动;相互保险不上市,不会干扰资本市场,有利于社会稳定。
     更多的是从长远出发,其管理未来的能力较强。
 
     二、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看相互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相互保险是解决保险市场供需严重不平衡的主要办法之一,将成为改善保险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
     相互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的最好补充,是价廉物美保险产品最重要的供给主体;是国家财政补贴提高效率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国家社会保障和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的杠杆;在我国有最广泛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经受了市场化经营的长期考验,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整体水平低的状况,也符合我国民众认知程度及承受能力,可以解决我国社保水平低、商业保险贵,大多数人买不起商业保险的问题。目前我国处于“三农”风险保障的断档期,通过国家扶持和指导,互助保险组织农民实行自救和自我发展是一个现实的好办法。
 
     三、相互保险将在农业的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
     解决了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缺位的问题;更好发挥“准公共产品”的社会效益;规模巨大,能充分发挥保险的杠杆作用;降低了农业保险的运营成本;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效益。相互保险在生产环节解决问题而不是在消费环节,使得财政补贴无法异变为消费和其他寻租方式。
 
     四、相互保险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略中将发挥重大作用
     通过政府扶贫基金,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扶贫,存在着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需求不匹配、扶贫基金被侵占等诸多弊端。当前开展扶贫工作的重点应是考虑引入相互保险机制,既能适应市场、又能承载和发挥政府政策和资金的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提高农村地区和农民的“自我造血”能力。
     未来,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相互保险夯实农业基础,通过相互保险去融合、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资源,建立“相互保险自主经营为主、国家政策性扶持、商险反哺农险为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实现与农户分担成本、相互保障、形成合力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堵住财政补贴资金分保外流和信息外露的决口。
     相互保险重要作用的保证和提升有赖于国家财政的支持和农业再保险的结构性对接,国家应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对我国保险制度体系进行顶层再设计,从根本上保证发挥相互保险机制在破解三农工作和扶贫工作难题,保障建成小康的重要作用。
 
(中国保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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