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

宁波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

时间:2013-10-30

   

宁波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在防灾减损中表现抢眼

    台风“菲特”袭扰浙江已过半月,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仍在继续。在受灾严重的宁波地区,刚刚成立两个多月的龙山农村保险互助联社在抗击台风中表现抢眼,作用独特。

   据龙山农村保险互助联社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社员兼具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双重身份,社员之间相互比较熟悉,能够互帮互助,共同开展防灾减损。台风期间,互助联社及时成立防灾防损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紧密配合当地村委会,通过各个村民小组积极发动村民和社员,指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提供了多项切实可行的防灾减损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了灾害损失。“我们基本没有因台风造成损失。”上述负责人说。
   宁波地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民金融保险意识较强,对建立互助保险热情较高。2009年,宁波市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展农村互助保险试点的申请。经保监会批准,宁波市于2011年9月设立了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期间,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为西门外村1500多户农村家庭、3300多位农民提供了人身意外、家庭财产等多项保障和防灾减损服务,承担风险保额7187万元。因台风、火灾、雷击等原因,有多位社员遭受了家庭财产损失,均得到了及时赔付。
据介绍,试点之所以取得成功,最大的积极因素是当地政府大力提供补贴、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据了解,互助社开业后5年内地方政府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减免部分税收,100万元营运资金中由市、镇财政各补贴30万元。试点坚持农民自办,由农民及涉农保险组织发起并全程参与互助社设立各项事宜,共同开展防灾减损,降低道德风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此外,互助社还坚持非商业化运作,互助社以全体社员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不片面以盈利为目的,产品费率也可根据经营情况灵活调整,盈余也可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
   今年6月,保监会批复宁波市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深化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7月底,龙山农村保险互助联社以及金岙互助社等8个村级互助社在慈溪市龙山镇设立。互助联社设立以来,已为社员提供227万元的风险保障。
   据了解,互助联社设立初期,推出了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未来,互助联社及各村级互助社还将参与经办新农合、农村农房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以及其它涉农保险,解决农民最为关心的医疗、农房和农业生产等问题。除了丰富产品服务外,保险互助社还扩大了保险覆盖面,将试点从目前的一个村扩展到龙山镇的其它8个村,以解决单个村级互助社范围过小、保险标的过于集中的问题,降低经营成本,分散保险风险。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相较于一般保险模式,互助保险在农村地区具有明显优势。首先,互助保险不追求商业利润,且扎根当地,网络建设成本较低,有利于为农民提供更为廉价的保险服务,也更容易为农民所接受。其次,互助保险由农民自主管理,互相监督,经营成果由社员分享,相对公开透明,能够较好地避免道德风险,能提高农民积极性。此外,互助保险运作灵活,在大灾情况下可以采取同步缩减保额等理赔方式,确保收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平衡,风险相对容易管控。
   “未来,保监会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模式,通过制度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促进我国农村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使保险切实成为支农惠农的有效方式。”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中国保险报》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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