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两事故境况各不同
(宜都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梁俭)
宜都市松木坪镇徐家湾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两起较严重的农业机械伤人事故。
一起为徐家湾村三组村民郑必勇使用饲料粉碎加工机械加工饲料时,在整理防尘袋中,不慎从一米多高的机体上摔下来,致使左股骨和左大臂两处骨折。
另一起事故为徐家湾村六组村民郑联友操作“好家园1WG6”型微耕机在耕整一块偏坡地时,机器侧翻后调头,旋转的犁刀轧上了跌倒在地的机手郑联友,造成郑联友右腿、左臂骨头和软组织大面积、不规则伤害,现在右腿已经从膝盖上部截肢,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同是一个村的村民,同为农机事故所伤害,但却有着不一样的境况——这种不一样的境况源自于这样一个事实:郑必勇加入了农机安全互助协会,缴纳了100元的农机安全互助会费。经过宜都市农机安全互助协会工作站的立案、调查、勘验、取证,已经初步认定这起事故符合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赔付补偿条件,目前已经进入上报审批阶段。郑必勇现在已经出院在家康复,前后计支付医药住院费12 000余元,除新农合可报销部分费用外,农机安全互助补偿可赔付8 500元左右;而郑联友没有参加农机安全互助协会……两两相较,这是一个什么帐,不算自明。
同为一村之村民、同为农机事故所伤害,境况大不同,为什么?值得农机生产者、经销者、购买者、使用者、还有管理者再问一问——为什么 ?(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