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条”保险新政解读:涉农保险迎来新机遇

“金十条”保险新政解读:涉农保险迎来新机遇

时间:2013-7-23

 

“金十条”保险新政解读:涉农保险迎来新机遇

 
2013年07月17日08:52 来源:中国保险报 


涉农保险迎来新机遇

涉农保险迎来新机遇

  6月19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会议研究的政策措施之一是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7月初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金十条”)第八条指出,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并再次重申有关内容,如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房保险等新型险种;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等。为此,从今天起,本报推出“金十条”保险新政系列解读3篇。

  □本报记者 韩啸

  随着一系列农业保险政策落地,在农业保险的带动下,农房保险、农机保险、渔业保险等涉农险种近年来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等新型险种。由此,涉农保险迎来了新机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农业保险从2007年试点以来,中央财政补贴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保险标的从2007年的5种发展到现在的19种。在发展农业保险的同时,国家正在积极鼓励涉农险种的发展和产品创新,同时也是督促政府将与农民生产息息相关的涉农险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

  事实上,农房保险、渔业保险和农机保险在部分地区已进行试点,但未在全国铺开,比如种业保险目前还在研究当中。

  《中国保险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2013年1-5月,全国涉农保险共计实现保费收入5.31亿元,支付赔款2.3亿元。其中,农房保险保费收入4.28亿元,支付赔款1.45亿元;农机具保险保费收入0.65亿元,支付赔款0.6亿元;渔船保险保费收入0.38亿元,支付赔款0.23亿元。

  庹国柱表示,涉农保险其实是农业保险的自然延伸。随着国内农业发展和生产结构的调整,需要保险业提供相应的创新产品,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要。这将有助于发挥保险业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方面的积极功能,有助于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没有政策支持 渔业保险难做大

  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研究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开展渔业保险仅有少数机构,包括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上海安信保险、中航安盟等,而主要承保机构是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主要开展的渔业保险有渔船财产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给《中国保险报》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渔业互助保险共承保渔民929414人(其中海洋作业渔民790676人、内陆作业渔民138738人),渔船69722艘,为渔民群众提供风险保障2040.59亿元,占据了全国渔业保险95%以上的市场份额。同时,共处理理赔案件14213起,其中渔民理赔案件8118起(死亡836人,其中海洋作业渔民761人、内陆作业渔民75人),渔船理赔案件6095起,支付赔款3.8亿元。

  不少地方都在尝试渔业保险试点。2008年5月,农业部在各地开展渔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财政支持下,利用专项资金在全国7个沿海省部分重点渔区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补贴险种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补贴比例为20%,每年补贴资金为1000万元。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试点实施以来,2012年,全国入保渔民和入保渔船数较2007年分别增长85%和83%,带动各级地方财政落实补贴资金近2亿元,渔民入保经济压力有所减轻,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不过,到目前为止,渔业保险仍未被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渔业属于一个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且渔业的事故原因以及死鱼价值都比其他农业险种更加难以认定,理赔难度较大,所以大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意做。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如果没有政府财政补贴支持,渔业保险很难做大规模。

  农机互助保险缓解老大难

  近年来,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农机器械迅速增加,因此诞生了众多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以及数千万农机驾驶操作员。但由于一些农机手安全意识比较淡泊,由此带来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他们的风险保障少得可怜,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没有保障,90%仍处于"裸奔"状态。”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国土农林风险部总经理郭永利说。

  郭永利说,据陕西、湖北两省开展农机互助保险试点调查推测,全国农机的总体参保率不足10%,人身、机身、三者险的保全率不到3%,甚至更低。

  据悉,目前提供农机保险的公司有中华保险和安华农险,但主要险种还是农机安全互助保险。

  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是非盈利性、互助共济性的涉农保险。数据显示,经过5年的探索和发展,截至2012年底,陕西、湖北两省已分别有73个县和95个县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分别有互助会员1.9万多户和5.4万多户,总体区域覆盖率分别达到83%和97%。2012年,陕西省政府出台保费40%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参加农机互助保险。

  郭永利坦言,农机保险发展一直是个老大难,并非农民不需要,而是商业化的一套保险体制机制对接不上农机的需求。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成部分,农机保险不能单靠保险机构、合作组织、农业部门任何一方,必须“三合一”联动。

  保险成为农房保护伞

  去年底,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在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强调,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房保险,在农户自主自愿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农房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住房风险保障水平。

  农房保险保障责任涵盖洪涝、台风、风雹、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农村住房倒塌或损害的主要风险,以及因灾搬迁或拆除等损失。

  “灾害发生时,即使有中央的救灾救济,也只能起到暂时缓解的作用,房屋倒塌对一家人生活影响会非常大,仅靠政府的援助是远远不够的。”庹国柱说。

  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开展农房保险,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且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农房保险保费收入5.1亿元,承保农房6716万间,提供风险保障6382亿元。

  农房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决定了保险覆盖范围。但由于目前财政支持有限,国内农村住房保险的保费保额偏低。人保财险相关人士表示,现阶段农房保险保额相对较低,如浙江保额1.8万元,福建、广东和广西保额均为1万元,湖北“两属两户”保额3000元,都明显低于当地住房的风险保障需求。“但如果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政府的保费补贴也需要成倍增加,远远超出各级财政的承担能力。”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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