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县:农机推广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建议

湖北房县:农机推广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建议

时间:2011-9-29

    2004年以来,中央省委每年制发的“一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了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通过多年的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和农机贡献率有了显著提高;创新了农机管理新机制,提升了农机规范化管理水平;拓展了农机经营服务领域,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全县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搭建了广阔的平台,各级农机推广部门以此为依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广泛应用和深入普及。

     一、农机推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突出农机化扶持政策的实施,加快推广新装备新技术。
农机管理部门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抓手,着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装备新技术。五年来全县累计兑现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8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6万元,省级资金37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拉动农民投入资金4800万元。重点用于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油菜机械化直播技术的和特色产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截止到2009年12月房县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160.7万元,农机总动力达到14.68万千瓦,机耕率达47.5%;机收率67.3%;机电排灌率45.2%;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45.5%
    (1)突出水稻机插推广重点。在我县中部平坝地区重点实施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巩固水稻、小麦机收的基础上,着力推广了水稻机插秧技术,按照整村连片推进水稻机插秧的原则,先后在县原种厂、城关镇白土村、红塔乡谢湾村、化龙镇车家湾村、军店镇双柏村等地实施了水稻机插秧示范推广;全县共有22个村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形成整体推进之势。具体表现在:一是机插面积增势迅猛。全县水稻机插面积达到1.58万亩,较去年增长117.6%。二是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全县共建立不同规模的水稻规格化育秧点26个,建立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基2个,涉及农户276户。三是机具数量快速增加。今年共投入插秧机24台(其中新增11台),育秧流水线1条,秧盘0.85万只(其中新增0.32万只)。四是培训和宣传力度显著加大。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1次,受训人员达到439人次(其中技术人员43人次,农民1226人次);现场演示会3次,媒体宣传2次,印发宣传资料3300份。
    (2)突出特色产业机械化推广重点。 近年来在桥上乡西
蒿村示范推广烟叶起垄、铺膜技术;在青峰镇张家河茶场推广茶叶修剪、采摘、加工等先进适用机械;在城关镇、化龙镇等10个乡镇推广了沼液沼渣处理设备,在红塔乡七河村示范推广了油菜精量直播技术,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已基本普及到每个农户,各种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有效地促进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79次、召开机具演示会58次,培训技术人员983人、农民3373人;印发宣传资料2600多份,各级媒体宣传9次。
    (3)突出设施装备推广重点。适应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切实把发展设施装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08]3号)文件,采取拓宽购机补贴政策范围,着重实施了烟叶大棚农业优势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以设施装备为重点的配套机械的推广应用。参加了省农机部门组织的技术推广的科技人培训班。学习了设施农业相关技术————喷滴灌和温室环境调控技术、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与政策,通过现场参观考察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了解了新时期大量涌现的新农机新技术,并实现了自我提升和完善。
    (二)突出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大力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
坚持农民自愿、因地制宜、有偿服务的原则,以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大力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今年新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2个,使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7个,农机合作社社员数达813人,比2008年增长20%;资产总额达421万元,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346台(套),服务农户数达3万户,服务总面积达20万多亩。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农机服务社会化;有效促进了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有效促进了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1)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坚持“政府扶持、部门引导、农民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快培育以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着力改善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环境。一是在财政补贴上予以倾斜。在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和作业环节补贴政策时,对农机服务组织给予优先享受补贴政策、购机数量优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奖励、配套扶持等措施,加大力度扶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二是在项目建设上进行结合。在安排有关农机科技项目时,重点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倾斜,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新装备新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三是在发展环境上加以优化。重点为农机合作社在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等方面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切实落实对农机合作社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政策。
    (2)着力创新运作机制。鼓励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等,利用资金入股、装备入股、技术入股等方式,组建灵活多样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灵活多样的农机服务模式。重点发展三种组织形式:一是“能人”带头型。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经营服务分散、农村“能人”号召力强的地方,鼓励由农村“能人”牵头,种粮大户、农机手等按股份制原则自愿联合,组建成立农机服务组织。二是部门领办型。在装备、技术等资源优势突出和农机部门有位有为的地方,鼓励由基层农机管理部门利用人才、技术、装备等资源优势,组织种粮大户、普通农户等建立农机服务组织。三是业主投资型。在农村工商经济发达、工商资本实力雄厚、农村劳动力匮乏的地方,鼓励吸引工商企业主投资成立农机服务组织。重点推广三种服务模式: “托管式”服务,即农户将承包田全年或某一季转包给服务组织自主经营,租赁款结算成粮食或现金交给农户;“菜单式”服务,即服务组织统一机耕、植保、机收等作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农户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全程化”服务,即统一由服务组织提供机耕、育秧、机插、植保、机收等作业服务,等谷物成熟收割后再支付作业费用。通过灵活推行“托管式”服务、“菜单式”服务或“全程化”服务,不断拓展合作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实现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多样化。
    (3)着力推进规范管理。一是按照多元投入、合作兴社、激活潜力的要求,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农机服务业,逐步建立起财政扶持、群众自筹、金融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完善股金结构,提高造血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带动力。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规范农机服务组织的法人治理,完善民主选举和决策制度,推进财务公开和社务公开,逐步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方式和分配制度。加强合作社品牌发展和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合作经营、兴机富民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导服务主体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壮大主体。着力优化外部环境,规范市场次序,强化信息引导,建立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和纠纷调解机制,提高应对服务市场失灵情况下的统筹协调能力。
    (4)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注重能力建设,着眼于培育一支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机社会化服务队伍,建立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机培训体系,加大技术培训帮扶力度,狠抓责任农技制度落实,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作业能力和经营水平。注重品牌建设,着眼于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农机服务组织,加大力度推行标准化作业和管理,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扩大影响、打响品牌、做大市场。注重宣传引导,着眼于推广合作文化和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发现和总结新动态和新亮点,引导和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增强基层群众发展农机服务组织的信心。
    (三)目前制约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主要问题
    (1)推广机构不稳定。多次改革影响了农机推广机构,农机推广队伍不稳定。
    (2)乡镇农机服务中心推广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004年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中将基层农机服务中心实行“委托服务制”,基层服务中心以乡镇管理为主。推广技术人员在农忙季节时常被抽调参与政府中心工作,无法开展推广业务工作。
    (3)推广技术骨干流失,队伍业务素质下降。农机技术推广由于工作条件艰苦、环境差,加之经费紧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人员流失现象。
    (4)推广经费严重短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推广工作量日益增长,但农机推广经费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导致农机推广经费紧缺。
     二、农机推广工作思路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也是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机科技推广工作进一步发展总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价值取向。推进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目的在于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落脚点在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实践证明:农机科技推广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近年来连续几个中央1号文件和大幅度增加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体现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国家政策对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重视。但是,如果农机科技推广工作偏离了这一价值取向,必然导致“忽视产品质量,为农机数量而推广”的结果既损害农民利益,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也违背了中央政策和国家补贴的本意。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首先要从老百姓的需求出发,推进农机科技推广工作,解决好老百姓急需的、适用的、想要的、想买的实际需求问题。这一点在目前,就是要求放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破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上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破除“陕隘”农机思想。其次要加强推广队伍、推广体系建设。建立人员稳定、充满活力、密切配合的县、乡两级农机服务与推广队伍,进一步完善人员培训机制,保障工作经费与待遇,也是进一步搞好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基础。如调整乡镇农机服务中心人员的归口管理问题,落实农机科技推广人员的公益性职业待遇问题,建立农机科技推广人员定期知识结构培训问题等。再次要坚持“扶持农民进行农机技能培训”与“扶持农民购买农机具”并重的思想。事实上,发展农机具重要,推广农机技术更重要。没有拥有过硬技术的人去操作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也许这些先进适用机具就成了一堆废铁,成为农民手中一个烫手的“山芋”。
   (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战略眼光。一是农机科技推广要努力做好农机和农艺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机械利用率,搞好节本增效和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二是继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利用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县。三是应立足发展大农业、大农机思想,坚持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市场导向,努力向农业产业化领域拓宽与延伸,为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服务。如机耕道的规划与建设、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发展、鱼牧养殖机械的发展等。四是关注农业生产成本,积极发展农机联合组织,组织跨区作业,提高机械的利用率,避免出现“日本式”的高成本农业(日本人至今仍然在遵循着每个农户都拥有一整套农机具的做法,每年这些昂贵的农机具实际工作时间不长,仅工作十天半月,大部分时间都在闲置着,形成目前日本农业生产的高成本现象)。五是注重环境保护,注意不破坏土壤结构,积极推进保护性耕作机械的发展。
   (四)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一是在统筹区域上,建立区域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对薄弱地区,通过加大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投入和项目支持,积极开展农机技术合作与交流,拓展跨区作业的内容和范围,推动农机化在区域间有效流动,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共同发展。二是在作业项目和环节上,坚持同时抓住重点、难点和热点,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环节机械化之间全面均衡发展。三是在农机与农艺的结合上,坚持协同攻关,推动农机与农艺的有机协调发展。在农机装备结构上,坚持质、量并举,逐步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占有比例。四是资金投入上,坚持农民购买,国家扶持相结合。农业机械化购买对象是农民,而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他们对农机具的要求是耐用价廉,所以对购置大型农机具和设施农业机械、新型高效能的节本增效农机具,应采取国家扶持,集体投资,鼓励个人贷款,农机推广部门应紧跟服务,促进新机具、新技术大面积推广。
     三、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
    (一)强化乡镇农机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职能。目前,真正一心一意去贯彻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政府最基层工作部门,也就是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而要真正扎实搞好全县五千五百平方公里土地的农机科技推广、农村机耕道建设与规划,靠几十个县级机关干部和技术骨干势单力薄。因此,农机科技推广工作在各个镇乡还需要“根”,需要有一个更健全的组织机构网络。如:将乡镇农机服务中心纳入农机主部门管理,建立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都有利于基层农机服务机构的发展。
    (二)加大农机联合组织的扶持力度。农机联合组织是提高农机作业效率、效益,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新生事物”。而根据全县目前农机联合组织的发展现状来看,在基本设施建设、内部管理和资金筹集方面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政府与部门的大力扶持与引导。
    (三)“用活”农用燃油补贴,促进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发展。农机作业燃油补贴列入国家粮食综合补贴,按田亩面积平均化补给了每位种田户主,实际上是“化整为零”,既体现不出国家政策的拉动效应,又损害了农机户的利益。如果,将农用燃油补贴工作交给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落实,那对促进农机科技推广工作的效果远比安排几百万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好,既能充分发挥出中央政策的“导向”与“拉动”作用,又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与“调节”功能。
     (四)严把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准入关”,加强农机具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政府必须正确引导企业树立“向质量求生存,向市场要发展”的经营理念,加强宏观调控职能,减少具体经济行为,督促农机经销企业搞好质量“三包”,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让企业在市场经济规律中优胜劣汰。
      全县农机科技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建设小康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和“富民强县”的战略目标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发现和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县的农机科技推广工作将健康快速发展、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将会得到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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