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洪山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1-2-27

    洪山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是洪山区农机服务站更名而来.2008年11月13日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武汉市洪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区农机服务站更名的批复》(洪编[2008]26号),同意洪山区农机服务站更名为洪山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履行全区农机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
洪山区农机服务站成立于2002年11月,由洪山区农机水电局撒分而成,机构规格为区属副局级事业单位,保留农机安全监理站的牌子,定编5人,后扩编至11人,财政全额拨款。主管全区农业机械化事业,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按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农业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落实。
      二、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确立合理的发展目标、步骤和重大技术措施,并跟踪反馈执行情况。
      三、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增强农机综合作业能力,健全服务网络,为农村基层提供服务。
      四、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员考核、牌证核发、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调查处理。
      五、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核发农机维修网点的资质证书和维修人员技术合格证书,指导农机维修网点建设,负责农机维修质量监督。
      六、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区农机科技培训教学资格审定和教育质量监督管理。
      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有关农业机械的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
      八、负责农机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农机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抓好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搜集、整理、传递和运用农机化信息,负责全区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化统计工作。
      十、负责农机化科技、经济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农机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指导农机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活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洪山区农机服务站领导班子成员
    汪正彪  农业局副局长、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肖长生  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承德  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道斌  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熊惠芳  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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