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众成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

武汉众成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

时间:2015-6-7

       武汉众成农机专业合作社2007年成立以来,在市、区农机部门的支持和关怀下,在全体理事会成员和广大社员共同努力下,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各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成绩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合作社”曾连年被农业部、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全国先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全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先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安全村”等荣誉称号。农机化司,省、市农机办、农合办等领导多次来我社视察;市人大、市政府各界人士也多次来我社观摩。特别是近年来在上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在本地农田逐年减少,农机成员增收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合作社”理事会努力拓展服务功能,从各方面积极服务全区广大农户和农机手,在各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合作社”通过成员带机带资入社,资源运作现已拥有各种农机具59台套,农机总动力3000余千瓦,配套办公营销场所1500平方米及各种先进培训和办公设施,固定资产净值450万元,流动资金46万元,我们的做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拓展农机作业服务领域,增加成员农机作业收入

    “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不断探索,规范运作,及时学习总结经验。社员大会决策从产前、产中、产后为成员提供服务,立足本社农机作业服务根本,运用“合作社”现有农机资源,广泛收集作业信息,拓宽农机作业市场。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增加成员农机作业收入。立足本地:分别与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种植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签订订单进行全程机械作业。走出去:到汉川、孝感、河南、山东、河北等地进行跨区机耕和机收。2015年完成机耕整、机播、植保、机收等作业总面积合计5.79万亩,创农机作业总收入354万元。

 

     二、努力提高成员业务技能,完善“农机安全村”建设 

    2015年“合作社”针对成员操作技能、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参差不齐等问题。为提高成员和农机手的业务技能和农机安全知识以及法律法规意识,以完善“农机安全村”建设为契机,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利用市、区相关部门开展的学习培训机会和自办培训班组织社员学习培训,请进相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讲课3次,组织成员参加市、区学习4次,自办培训班3次,参加学习成员157人次,成员综合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面向全区广大农户,构建新型农机推广平台  
    “合作社”为服务全区广大农户和成员,积极宣传推广新型实用农机具,为方便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新型实用农机在东西湖区的宣传和推广,联合“湖北隆业”、“湖北信诚”、“武汉黄鹤”、“武汉绿园”、“武汉科菜德”等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在东西湖区构建农机推广、销售平台、提供演示、仓储、装机、售后等服务。通过我社农机展示窗口,销售各种农机具379台套,取得销售收入600余万元。
 
    四、发挥农机资源优势,保卫美好生态家园  
    2015年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决定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决定。以主人翁的姿态,发挥农机资源优势,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是生活在碧水蓝天、阳光明媚、鸟语话香的美好环境下,“合作社”倡议全区广大农机手,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业,组织引进新型秸秆粉粹机具20余台套,实现免烧作业1000余标亩,在全区范围内基本杜绝了农作物秸秆焚烧的习俗。
 
    五、逐步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加强民主程度  
    随着形式的不断发展,全体成员都认识到设立当初简易型的运行机制已经不适应我社发展需要。为了不断规范我社的经营发展行为,2015年2月及时召开了社员大会,重新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了章程,大会决定“合作社”严格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采取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以服务成员,谋求成员最大利益为宗旨。大会修订了“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职能和工作职责,规范了运营和管理机制,使“合作社”的有序发展得到了较充分的保障。
版权所有:http://njb365.cn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