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17年度各市州办事处、县(市、区)会员服务站工作经费的通知

关于结算2017年度各市州办事处、县(市、区)会员服务站工作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8-1-8

各市州办事处、县(市、区)会员服务站:

 根据《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安全互助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机安全互助会员服务站工作建设规范》的相关规定,省协会秘书处将于20181月份开始实施对各市州办事处、县(市、区)会员服务站年度工作经费的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经费结算要求:

1、请各地将互助单于20171231日之前,全部准确无误的录入电子互助单系统中。

2、与协会财务人员核对汇款数据,确定可申请工作经费的金额。

3、提供的相关费用发票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发票真伪可在税务局网站查询),其发票开票信息为:

单位名称: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

单位地址:江岸区胜利街194号二楼201

社会信用代码:514200005035861896

银行账号:17-000201040017026

开户行:农行武汉市胜利街支行

电话:027-86839188

发票的单位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必须准确无误,凡不符合规范的发票不予受理。

二、    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的说明:

1、办公费,购置办公用品、查勘定损物品、劳保用品、邮递费等。

2、交通费,车辆加油、车辆保险、维护保养费用等。

3、误餐费,协会基层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误餐费用。

4、通讯费,协会基层工作人员话费通讯补贴,凭工作人员话费缴款原始发票报销。

5、业务宣传费,为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的宣传费用,包括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多媒体等费用。

6、培训费,为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所开支的培训费用。

7、会议费,召开基层会员代表或安全互助工作会议所开支的费用。凭发票原件附会议通知及会议代表名册结算。

8、租赁费,租赁设备、场地等发生的费用。

9、人员劳务补助费,会员服务站聘请合作社人员的劳务补助费用(可全额申报劳务补助,但需要分月申请,分月支付工作经费,每名劳务人员补助费用控制在3500/月以内的标准)。

10、其他,其他合理费用。

三、工作经费结算要求

1、省协会对各市州办事处、县(市、区)会员服务站实行报账制,拨付的工作经费必须按上述用途分类归集,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否则不予核报。

2、原始凭证按用途归类粘贴,每张原始凭证粘贴单,应在右下角标注合计总额。

3、按照上述要求整理好的结算凭证,填报《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工作经费申请报告》(附件1)、《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工作经费使用开支明细表》(附件2)、会员服务站(办事处)聘请合作社人员工资补助明细表》(附件3)、《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工作经费汇款账号明细表》(附件4),加盖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公章,并将发票原件一并寄往省协会秘书处。

四、协会财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婷 13986172400(手机)

                       604334833QQ

殷曼曼 18108668110

            话:027-86839188805

          真:027-86839188801

            箱:xh430017@163.com

          编:430063

          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杨园街四美塘路

16号“福星惠誉瞰江坊”大楼2705

  1、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工作经费申请报告;

2、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工作经费开支明细表;

3、会员服务站(办事处)聘请合作社人员工资补助明细表;

4、会员服务站(办事处)工作经费汇款账号明细表

 

关于结算2017年度各市州办事处、县(市、区)会员服务站工作经费的通知 /uploads/soft/190107/132388-1Z10F93353.docx

                                省协会秘书处

20180108

  

版权所有:http://njb365.cn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