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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协会与省移动公司签订的《【农机通】业务合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合作各方的相关权益,经研究,确定了以下“农机通”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的考核和结算办法。
(一)、省移动公司与省协会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的考核和结算办法
1、结算时间。“农机通”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的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一次,为每自然月的1日零时至当月最末日24时。
2、分成比例。“农机通”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的分成比例:省移动公司与省协会的分成比例为70%和30%。即:每一“农机通”用户,每月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为3元;省移动公司与省协会按每月/每一用户的2.1元和0.9元结算分成(组合或优惠的语音及流量通信费由移动公司收取,不参与分成)。
3、结算方式。“农机通”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由省协会统一与省移动公司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考核结算后;再由省协会在年底时,按照月度考核结算的比例和各地予以工作经费结算。
4、考核办法。
(1)、每月结算数据,以湖北移动兴业云业务平台和BOSS平台系统共有的订购关系数据为结算标准。
(2)、服务支撑费计算公式:实际获得服务支撑费=BOSS平台系统实收入网功能费×30%×服务考核系数。
(3)、省协会根据月度考核评分结果,结算入网功能服务支撑费,按月核算,并记于各地的结算表名下。具体服务考核系数对应标准如下(考核内容主要为服务质量和用户投诉等情况):
考核结果 考核系数
Y ≥95 1
95 >Y ≥ 90 0.95
90 >Y ≥ 85 0.9
85 >Y ≥ 80 0.85
80 >Y ≥ 70 0.8
70 >Y ≥ 60 0.7
60>Y 0
(二)、省协会与各地以及协作公司的考核和结算办法
1、结算比例:
省协会按照一个“农机通”用户一年的服务支撑费,与省移动公司如按Y ≥95 考核优等结果结算的费用应为10.8元/年(0.9元*12月=10.8元/每一用户),减除营业增值税后以10元为基数(目前缴税暂定为0.8元/年),当考核结果达到“Y≥60”时,省协会与各地以及协作软件企业(“农机宝”软件开发企业)按以下比例进行核算后,再乘以当月考核结果所对应的考核系数,才能得出各地当月的工作经费结算金额。如按Y ≥95 考核优等结果结算的比例和金额为:
单位 结算占比% 金额(元/年/每一用户)
县(区)级 : 50% 5.00元(0.416元/每月)
市(州)级 : 3% 0.30元(0.025元/每月)
省 协 会 : 27% 2.70元(0.225元/每月)
软 件 企 业 : 20% 2.00元(0.166元/每月)
合 计 : 100% 10.00元
(在省协会27%的分成比例中,其中:17%作为省协会的人员及工作经费开支,10%作为“农机通”项目的业务培训、推广宣传和表彰奖励等费用开支。)
2、考核扣除因素
(1)、当省移动公司对省协会合作项目的月度考核评分结果等于或小于60时,当月各地的工作经费结算均为“0”。
(2)、若“农机通”用户具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支付省移动公司功能费,属协会方责任的,相关功能费由省移动公司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3)、由于协会方服务质量,造成用户拒绝支付功能费的,将在省移动公司结算给省协会的功能费中予以扣除。
3、结算时间:
(1)、结算时间。省协会根据省移动公司当月的考核结果,对各地逐一按当月考核系数进行核算,并于次月25日之前双方确认上月的结算款。若结算款核实无误,省协会在收到省移动公司的服务支撑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具体结算金额记于各地的结算表名下。
(2)、结算方式。省协会采取每月对各地进行核算并记于其结算表名下,待年底时一次性按项目合作周期对各地进行工作经费结算兑现。
4、工作经费管理。省协会与各地结算的工作经费,可用于“农机通”工作的宣传、推广、培训、会议、交通、通讯及误餐等费用,由各地凭“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抬头的原始发票在省协会财务报销,实行报账制。
湖北省农机安全协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