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会,农机手的家
2010年7月23日,洪湖市农机办副主任戴云、洪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马国彪、洪湖市农机安全协会会员服务站站长白诚一行冒着酷暑驱车60公里来到府场镇堤潭村村民颜家荣家,送去4200元补偿金。这也是洪湖市农机安全协会会员服务站,自今年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笔农机安全互助补偿。
“感谢农机安全互助协会,我们农机手终于找到了依靠找到了家。”颜家荣拿着补偿金哽咽地说到。
2010年5月27日中午11时左右,村民颜家荣在操作某小型水田耕整机在自家田作业时,由于疏忽大意,将右腿绞进耕整机的前行走轮里,伤情非常严重,随后转至省同济医院救治,经过医生的努力,最后伤者的右腿得以保住。
接到当事人家属的农机事故互助补偿报案后,洪湖市会员服务站经核实,确认该当事人于2010.5.5日购买了农机互助人身伤害补偿,站长白诚及查勘理赔人员迅疾行动,先后四次前往事故现场、当事人家里、以及其治疗的医院了解情况,严格按照《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会员安全互助条款》规程,妥善的处理了这起农机事故的互肋补偿工作。并组织服务站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购农机的经销商对伤者进行了慰问。给伤者的心灵极大的安慰,情绪得以改善,身体也在康复之中。
在发放农机互助补偿金现场,洪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马国彪提示,农机手在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时:一是要有保险保障意识,加强抵御灾害的抗击能力;二是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了解和掌握所操作的农业机械,谨慎操作,安全第一;三是在发生了农机安全事故后,要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向农机安全监理以及保险保障等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将事故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更好的维护农机手自身的权益和利益。

洪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安全协会会员服务站站长马国彪为机手送去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