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机安全互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开展农机安全互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11-2-24

开展农机安全互助工作的政策法规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平。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释义》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共同编写。其中对第七条规定的释义如下: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互助组织的规定。
    条文解读: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平。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对于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增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经营与服务理念,维护自身和被服务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互助组织主要包括:学习农业机械安全操作知识和维修保养知识,交流安全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和经验,提高安全操作、维修保养技能和水平,保证作业质量和维修质量;互通作业信息,共同信守服务承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开展互助保险、合作救济等活动,实现互帮互助互利互惠。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3月19日,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亲切会见全体与会代表,向勤奋工作在民政事业第一线的全国民政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加会见并在座谈会上讲话。温家宝强调,全面加强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合资源,构建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和群众、职能有机统一的管理服务体制。一要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二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效能。按照属地原则,建立面向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建立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三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四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表彰为民政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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