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家庭农场注册办法”出台

襄阳“家庭农场注册办法”出台

时间:2013-5-30

    湖北省襄阳市首个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办法5月28日出台。规模经营100亩以上成为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

按照《襄阳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注册办法(试行)》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并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同时,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其中从事粮食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从事蔬菜种植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畜牧养殖的,养猪年出栏达到500头以上,养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养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0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5000只以上。

(信息来源:湖北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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