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6〕68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关于通报2016年第一次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情况抽查结果的函》(农机推(专)函〔2016〕41号)要求,省局于8月5日起,对今年我省第二季度县级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多数县(市、区)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县级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部分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能够对照省局第一季度的抽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有力促进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规范廉洁实施。武汉、宜昌、孝感、荆门、荆州、仙桃、潜江和天门等8个市信息公开情况较好,恩施、黄冈、十堰和咸宁等4个市(州)信息公开情况相对较差。详见附件湖北省2016年第二季度县级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表。
从检查的补贴咨询投诉电话、2015年度县级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和2015年度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表等三项内容来看,“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情况非常好,全省公开到位的县市比例达98.9%,仅武当山特区没有公开电话号码,但也存在部分县市电话号码显示不够清晰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县级补贴实施情况公告”比例为83%,比第一季度提升了24个百分点,“2015年度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公开比例上升到98%,比第一季度提高了13个百分点,但其中尚有10%的县市存在信息公布不完整等问题,需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落实力度。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是各级农机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力举措。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表明,部分县市对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务必按照《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丰富专栏信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切实做好购机补贴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确保补贴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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