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购机补贴首批资金实施过半

湖北购机补贴首批资金实施过半

时间:2013-5-14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7亿元,截至5月10日,全省共实施补贴资金5.2亿元,占首批中央资金的53.6%,补贴机具21.6万台(套),受益农户8.1万户。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为我省夺取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提供了有力的物质装备保障和技术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全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级农机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补贴实施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积极行动,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农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安排必要的实施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目前全省已有67个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争取到当地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宜都市、老河口市、襄州区、枣阳市、南漳县、孝昌县及枝江市等7个县(市、区)争取到的专项工作经费均在30万元以上。
 二、突出补贴重点,力促科学发展。今年我省继续将补贴机具的重点放在水稻插秧机和油菜直播机上,在全省范围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在分配给各县资金额度范围内,做到应需尽补,加快提高重点环节机械化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补贴政策的引导,截至5月10日,全省共补贴水稻插秧机7861台,油菜籽收获机757台,有力推进了我省水稻机插秧及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同时各地注重优化农机结构,重点补贴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复式作业、节能环保、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等机具。重点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联户经营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农机大户、散户带机具、带土地加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切实提高农机使用率,降低闲置率。
 三、落实两部精神,稳步推进试点。按照农财两部指导意见精神,我省今年选择了6个县(市、区)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的试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布置会召开后,各试点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细化方案。5月2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鄂州等6县(市、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批复及对各地试点方案的审核意见下达,全省购机补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进展平稳。
四、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的纪律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4月24日,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了《湖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我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9项重点内容,强调全省要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绩效管理核查、举报投诉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不论涉及到哪一年,均要一查到底。目前,省农机局纪委、产业发展处已组织人员先后两次深入省内部分农机生产企业、县市农机市场对补贴机具的市场销售价格和销售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经专家论证并上报部司审定后,对有关补贴额一览表内容进行了调整。后续,省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补贴实施督导检查,确保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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