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4日至5日房县农机局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对全县13家农业机械补贴机具经销公司、门店开展了产品质量大检查。经质监部门检验,全县13家补贴机具经销商所销售的农机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未发现“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县工商部门查处1例无证照经营及1例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此次农机产品质量大检查,县农机部门邀请了县工商部门和县质监部门共同参加,各部门分别派出了2–3名执法人员,共计12名工作员参与此次联合大检查。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标识鉴定、包装比对、标准校验的方式对植保机械、脱粒机械、清洗机械等17个品种50余类不同型号的农机产品进行了查验。经质监部门查验,获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品,在显著位置都粘贴有“QS”生产许可标志和 “CCC”认证标识,未发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农机产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经质监部门鉴定,所查验的农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县工商部门主要对各补贴机具经销商工商登记证件、经营范围进行了检查。并把水泵、水管、电线、电缆、柴油机等抗旱物资作为检查的重点品种,主要是对产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商标、合格证等进行检查,杜绝“三无”产品、仿冒品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出现。并对农机产品“三包”服务、售后服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县农机局主要对各补贴机具经销商“三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即:各经销商对补贴产品种类的公示、各种类产品补贴金额的公示、已获得补贴农户信息的公示。并重点对各门店所销售农机产品是否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农机产品的进货渠道进行了检查。
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化龙镇、军店镇、青峰镇、红塔乡、城关镇等13家补贴机具经营门店,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都全农机、恒信机电等部门营销的农机产品,符合农机主管部门“三公示”要求。少数补贴机具经营门店存在公示不到位或未公示的情况,县农机主管部门责令按限期按要求进行完善。
据县农机局负责人介绍,所有进入《湖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都是由省级农机主管部严格把关,生产企业提供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产品质量生产许可、产品质量合格标志等相关证件,经过农机产品竞标进入该年度补贴产品目录的。也就是说获得农业机械补贴的产品都是经相关部门鉴定、检验的合格产品。

在此次的检查过程中,各部门不仅严格执法,还主动为检查对象提供服务。县工商部门为红塔乡七河村一补贴机具经销商协调解决工商营业执照超期换证的问题。并要求各补贴机具经销商主动向农机产品供货商索取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有效规避伪劣商品入市,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在恒信机电贸易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到年度检验的最后时限,及时提醒该单位按时参加检验,避免了逾期检验的处罚。

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机产品质量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机市场秩序,有效打击了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